鉅大鋰電 | 點擊量:0次 | 2019年04月20日
借鑒德國 以能源清潔化助推制造綠色化
德國清潔能源推廣利用目前已取得顯著成效。2018年德國實現可再生能源機組發電首次覆蓋接近100%的用電需求,可再生能源實際發電量達到總發電量的33%,風電、光電、氣電逐漸替代了煤電的主體地位,2017年煤炭僅占一次能源消費的11%。大力推動清潔能源利用,使德國能夠從源頭上實現綠色制造,實現經濟發展與生態文明的良性平衡。
德國清潔能源產業發展主要得益于政府的強有力推動。一是政府具有明確發展目標和思路。德國提出能源轉型戰略后,設定分項、分階段目標,提出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至少占總電力消費的35%,到2050年可再生能源占電力消費比重達到80%以上,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達到60%以上。德國還提出能源替代思路,鼓勵發展風能、太陽能和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采用分布式微電網、改造新型智能電網等先進技術,促進可再生能源推廣應用。二是通過立法強化轉型計劃的執行剛性。德國于2000年發布《可再生能源法》,此后相繼出臺了促進生物燃料、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相關法律,奠定了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法律基礎。三是應用產業政策攻關關鍵環節。德國實行大量稅收優惠政策與政府補貼推動風力渦輪機和太陽能面板需求的增長。四是通過市場化機制推廣清潔能源利用。德國將可再生能源的發展轉化為各個相關方利益訴求,形成良性循環閉環鏈條。
長期以來,我國上游能源領域國企壟斷特征明顯,壟斷格局弱化了市場的要素配置能力,既導致傳統能源生產高成本、低效率,使下游制造業企業能源成本長期居高不下,也擠占了清潔能源與可再生能源市場空間,阻礙我國能源利用結構向清潔化、低碳化轉型。德國的能源轉型實踐可為我國推動能源轉型、實現綠色制造提供經驗借鑒。一方面,我國應加速上游能源領域的市場化改革進程,促進清潔能源與可再生能源利用,形成“多能互補”“多能競爭”的市場格局,切實有效降低我國制造業企業生產成本,從生產源頭實現綠色發展,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綠色轉型。另一方面,對于燃氣輪機、LNG運輸船等制約清潔能源利用的關鍵短板裝備,我國要加大研發投入力度,加強對相關行業的產業政策支持,降低清潔能源的利用成本,加速能源轉型。










